联系方式
0769-22894567
18770479685
服务内容: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,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,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。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。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,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,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,否则将丧失专利权。
服务优势
1.专家1对1服务,评估分析;
2.申请进度实时掌控,随时通知;
3.高效快速,及时申请;
4.价格公开,明码标价;
5.配套服务,免费分析、售后
所需材料:需要缴纳年费专利号、代理委托书
缴纳方式
(1)登录电子申请网进行年费缴费;
(2)向国知局公开的账号进行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;
(3)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;
(4)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代为缴纳年费
专利年费监管系统进入路径:
打开微信--搜索小程序“百巢千师”--点击“我的”--点击“专利托管”--填写相应信息--提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