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方式
0769-22894567
18770479685
(1)优惠政策
1.获得工信部荣誉证书,提高企业宣传推广,并享有其他优惠政策;
2.获得市、区级资金补贴(以各地奖补政策为准);
3.申请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基础,奖励资金300-1500万;
4.北交所优先上市。
(2)重点支持技术领域
1.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集制造业短板弱项,符合《工业“四基”发展目录》所列重点领域,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、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;
2.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;
3.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“补短板”“锻长板”“填空白”产品;
4.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;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。
(3)申报条件
基础条件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、连续经营3年以上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.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。
3.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。
4.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。
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,不得被推荐:
1.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;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的;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、严重失信行为的。
2.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,不再推荐。
经济指标(以下3项须符合一项)
1.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,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%。
2.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(含)-1亿元(不含),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%。
3.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,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(实缴)8000万元(含)以上,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(含)以上,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%以上,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“二、重点领域”细分行业关键技术,并有重大突破。
必备指标
1.截止上年末,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%以上;
2.截至上年末,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,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;
3.企业上年度,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;
4.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(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,下同)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。
5.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%;
6.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,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、国内、行业标准;
7.或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(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);
8.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。
其他专项条件
1.经济效益: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%以上;
2.专业化程度:截至上年末,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;
3.创新能力: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;企业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等环节,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;
4.经营管理:企业拥有自主品牌;
5.为大企业、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(服务)签订合作协议。